热线电话:

北京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

主营:财务 会计 税务咨询 培训 审计 筹划...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第6期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有啥优惠-刘德春
北京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
10
企业等级: 银品会员
经营模式:
所在地区: 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    QQ在线咨询2169035394
手机号码:
公司官网: www.cctax.net
公司地址:

第6期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有啥优惠-刘德春

发布时间:2017-01-06 07:55:05        

 第6期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有啥优惠-刘德春

小税种大风险,【老刘说税】就契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等进行***系统解析,教你依法***、合理筹划、用好政策、用足政策、利润***大、税负***低!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有啥优惠

[本集提示]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有啥优惠?地方***政策有何不同?本讲为你一一解惑!

一、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条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二、厦门地方的具体规定都有什么?

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精神,厦门市地税局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联合发布《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关于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厦地税发[2010]146号),对该市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契税政策作出规定。

通知明确了契税政策和家庭***住房认定标准。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上述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房产赠与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厦门市家庭***住房的认定,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住房信息系统查询***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家庭***住房查询证明》。认定标准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信息系统中均无住房记录,属家庭***住房。

2010年10月1日前签订的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涉及的新旧契税政策衔接问题的不同情况

2010年12月31日前已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提交房屋登记***办理房屋登记申请

2010年12月31日前已向房屋登记***办理房屋登记申请

2011年1月1日以后向房屋登记***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房屋登记申请手续的

属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
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
属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
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
 
 优惠
暂减半征收契税
暂按1%征收契税
减半征收契税
暂按1%征收契税
按财税[2010]94号规定执行。

***后,通知指出,关于委托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时间对房产被***、***部门或******公司委托拍卖的,以拍卖成交时间为房屋权属转移时间。(应提供报纸公告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三、地方***税率政策有哪些不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5%”,《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第五条规定:“江苏省契税统一执行4%的税率”。
       (2)1999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和交换自用普通住宅,暂时减半征收契税,即暂按2%征收。

(3)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

(4)从2010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非住宅及其他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行为按3%税率征收契税。

(5)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3号):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关注】那么,契税的征收对象都有哪些?哪些情况必须缴纳契税?请看下集详解

作者:刘德春 来源:中财讯集团
尊重版权,从我做起!本文为原创内容,由中财讯集团提供,转载时必须注明作者和来源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QQ在线咨询2169035394
  • 手机: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北京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

电话:传真: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北京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主营产品:财务 会计 税务咨询 培训 审计 筹划服务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欢迎咨询...